保税区仓VMI配送

保税区物流VMI配送中心

所谓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
是一种以用户和供应商双方都获得最低成本为目的,在一个共同的协议下由供应商管理库存,并不断监督协议执行情况和修正协议内容,使库存管理得到持续地改进的合作性策略。 [1]  这种库存管理策略打破了传统的各自为政的库存管理模式。体现了供应链的集成化管理思想,适应市场变化的要求,是一种新的、有代表性的库存管理思想。目前VMI在分销链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因此便被越来越多的人重视。
对于供应商管理的库存(Vendor Managed Inventory; VMI),
因为有最低与最高库存点,按时交货可通过相对库存水平来衡量。
   例如库存为零,风险很高;库存低于最低点,风险相当高;库存高于最高点,断货风险很小但过期库存风险升高。这样,统计上述各种情况可以衡量供应商的交货表现。根据未来物料需求和供应商的供货计划,还可以预测库存点在未来的走势。
  VMI管理模式是从QR(快速响应,Quick Response)和ECR(有效客户响应,Efficient Customer Response)基础上发展而来,其核心思想是供应商通过共享用户企业的当前库存和实际耗用数据,按照实际的消耗模型、消耗趋势和补货策略进行有实际根据的补货。由此,交易双方都变革了传统的独立预测模式,尽最大可能地减少由于独立预测的不确定性导致的商流、物流和信息流的浪费,降低了供应链的总成本。



保税区VMI的运行模式:

    由于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所处的位置不同,形态也有所不同,一般按核心企业的位置不同分为两类,A.供应链下游为核心企业;B.供应链上游为核心企业。

由于核心企业在VMI系统中的位置不同,导致核心企业与其合作伙伴的合作方式不同,比如核心企业在上游时它们一般选择自营物流,而在下游时可以选择自营物流,也可以选择外包物流。这会导致VMI运行结构的变化。下面将分别针对A、B两种情况提出相应的运行模式。

     如前所述,在VMI系统中,核心企业既可以在供应链的上游,也可以在供应链的下游,而当在下游时它又即可以是供应链的中间环节,也可以在供应链的末端。显然,不同情况下,VMI的运作模式都是不相同的,主要有三种情况:供应商-制造商(核),供应商-零售商(核),核心企业(一般为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

供应商——制造商VMI运作模式

   在这种运作模式中,除了要为核心企业以外,一般还有如下特点。

   1.生产规模比较大,制造商的生产一般比较稳定,即每天对零配件或原材料的需求量变化不是很大;
   2.要求供应商每次供货数量比较小,一般满足1天的零配件,有的甚至是几个小时;
   3.供货频率要求较高,有时甚至要求一天两到三次的供货频率;
   4.为了保持连续的生产,一般不允许发生缺货现象,即服务水平要求达到99%以上。

    由于这种模式中的制造商必定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的供应商为其供应零配件或原材料。如果让每一个供应商都要在制造商的附近建立仓库的话,显然是不经济的。因此,可以制造商的附近建立一个VMI HUB,加入VMI HUB具有以下效果:

   1.缓冲作用。由于一个客户要对应N个供应商,假如客户对供货频率要求较高,那么在可能会出现多个供应商同时将货物送达的情况,由于事先没有安排势必会出现混乱的卸货场面,严重的影响生产秩序,给企业的正常工作带来不便。有了VMI HUB,可以以专业的配送方式避免以上现象,起到了缓冲作用。

    2.增加了深层次的服务。在没有VMI HUB时,供应商彼此都是独立的,送达的货物都是彼此分开的,当有了VMI HUB后,它会在发货之前先提供拣货的服务,VMI HUB会按照生产企业的要求把零配件按照成品的比例配置好,然后再发送给生产商,这样就提高了生产商的生产效率。

    3.VMI在正常实施的时候,不仅仅要求供应商A与VMI HUB之间交换库存信息,还包括生产计划,需求计划,采购计划,历史消耗,补货计划,运输计划,库存情况等信息。生产商A与VMI HUB之间的信息交换是完全地,实时地,自动地。

 4.当发生需求突然变化时,比如由于生产商的销售突增,VMI HUB中的库存不能及时满足生产商的需求时,这时VMI的实施结构做出了相应的改变。 VMI HUB直接把补货计划发给供应商的信息系统,这时供应商直接向生产商进行补货,从而节约了时间与成本。我们把供应商这种不经过VMI HUB而直接向生产商进行补货的行为称为越库直拨(Cross-Docking)。

供应商——零售商VMI运作模式

    当零售商把销售等相关信息通过EDI传输给供应商后(通常是一个补货周期的数据,如3天,甚至1天),供应商根据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对需求的预测,然后将预测的信息输入物料需求计划系统(MRP),并根据现有的企业内的库存量和零售商仓库的库存量,生产补货定单,安排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生产出的成品经过仓储、分拣、包装、运送给零售商。

供应商-零售商VMI运行模式与供应商-制造商运作模式的区别如下:

    在面对比较大的零售商时,并不一定按图4中所示,当“接收货物”后,就产生了应付账款。通常大的零售商(如:Wal-Market)要求,只有当供应商的货物真正被销售以后才向供应商付款,否则不产生“应付账款”。

    这种模式一般不需要建造VMI HUB这个中枢环节。因为对零售商来说,两个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是相互独立的,在同一段时间内它们不是同时需要的,不像生产商需要零部件或原材料对生成一个产品来说是必须同时获得的。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参与模式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时需要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的参与。原因如下:

    1.在供应商——生产商模式中,不论对生产商还是供应商来说,它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是体现在其生产制造上,而不是物流配送上。显然,让供应商或者生产商去管理VMI HUB都是不经济的。

    2.在供应商——零售商模式下,由于零售商的零售品范围比较广,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地理位置相距较远,直接从供应商处向零售商补货的提前期较长,不利于进行准确的需求预测和应付突发状况。解决这一问题的折衷方案就是供应商在零售商附近租用或建造仓库,由这个仓库负责直接向零售商供货。

    基于上述原因,让一家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来管理这VMI HUB或仓库是最合适不过了,而这时最理想的对象就是“第三方物流企业”。况且供应链管理强调的是,在供应链上的各个企业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核心竞争力,这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说正好适应这种库存运作模式的要求,充分发挥其特点与优势。当第三方物流企业加入时,VMI运作模式相应改变为如图4所示。

    3.核心企业——分销商模式

    这种模式由核心企业充当VMI中的供应商角色,它的运作模式与前两种大致相同,由核心企业收集各个分销商的销售信息并进行预测,然后按照预测结果对分销商的库存统一管理与配送。由于这种模式下的供应商只有一个,所以不存在要在分销商附近建立仓库的问题。核心企业可以根据与各个分销商之间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对各个分销商的配送问题,并且,可以保证每批次都是以经济批量的方式发货,每次配送的路线都可以调整为最佳配送路线。

仓储VMI配送外包能为企业实现: 
    1不需自设仓库的前提下为厂商提供VMI服务,满足厂商需求和赢得订单;
   2可以利用为多个厂商服务的库存,进行库存均衡和降低总体库存成本的目的;
   3可以利用我司设在保税仓库和区外仓库及分送集报等资源和服务优势,实现为厂商提供快速配货服务;
   4可以利用我司物流提供的物流增值服务实现厂商服务的差异化,如分装、制贴标签、直送工位等,获取竞争优势;
   5对于季节性波动比较大的供货商,利用第三方物流分拨中心服务,可以短时间内调整库房空间,起到节约成本和提高库房灵活性的目的;
   6VMI业务外包(为供应商办理出口退税、报关报检、保税仓储到物流增值服务)可以使自身更加专注于产品和客户开发等核心职能,从而提升自身业务的竞争力和获取专业化分工的好处;
   7实现进口货品在VMI仓库内进行保税及简单分装的功能,延后关税支出和实现转口贸易等功能;
     总结:通信和IT电子产品等高科技行业由于产品生命周期短、更新速度快、产业链国际化程度高以及产业集群等特点,VMI正在成为趋势,全球电子产品的主流厂家,基本上都采用VMI模式来降低库存和实现JIT生产。所谓VMI就是把原材料库存从用户手中(产品供应商和采购商)交还给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来管理,从而降低供应链上各方的库存成本和风险。对制造商来说,好处显而易见,没有了前端库存对资金的占用。而对供货商而言,也把库存压力转移到物流供应商手中。
 
联系人:张经理13632748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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